互助檢察:深化“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 全力守護河暢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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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互助縣人民檢察院在推動河湖生態保護方面邁出了堅實的步伐,通過深化“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實現了協同聯動、共治共保的工作格局。這一機制充分發揮了河長與檢察長各自的職能優勢,共同守護轄區內的河庫生態系統,確保民生安全。
為加強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行政執法與公益司法保護協作,互助縣人民檢察院制定了一系列指導性文件,明確了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的具體措施。通過數據連通、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和技術協作,切實提升了水行政執法的效能,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了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在常態化巡查管護方面,互助縣人民檢察院借助“河湖長+檢察長”機制,對黃河流域生態環境進行了全面巡查。實地查看湟水河支流的河道管理、河岸生態及治理情況,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行政機關通報監管信息,并督促其整改落實。通過完善水資源監管措施,達到了“以案促治”的效果,確保了河湖長制的有名有實。
同時,互助縣人民檢察院還積極開展農村飲用水安全專項監督行動,對全縣水源地進行全面走訪和實地勘察。針對部分水源地保護區防護隔離設施被破壞等保護不到位情形,及時制發檢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依法履職,確保水源地水質安全。
為確保問題不反彈,整改效果群眾滿意,互助縣檢察院還通過實地巡查回訪等方式,對河道治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河道范圍內無污水直排、水域無障礙、堤岸無損毀、河面無垃圾、沿岸無違建,努力實現“水清、岸綠、河暢、景美”的生態環境治理目標。
展望未來,互助縣檢察院將繼續深化“河湖長+檢察長”工作機制,持續發揮公益訴訟制度優勢,聚焦河流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和整治難點開展監督工作。通過促進全縣河湖系統保護及水生態系統整體環境改善,為互助縣生態環境建設貢獻檢察力量,讓人民群眾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態環境。(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