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電信詐騙懲戒,創造干凈網絡環境
法制網
2016-12-31 20: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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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電白縣25歲的陳某沒有想到,瘋狂撥打詐騙電話1700多次,僅騙得南通一名大學生的1300余元;讓他更沒想到的是,區區千余元贓款,卻讓他面臨2年9個月的“牢獄之災”——在《“兩高一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頒布之后,陳某成為南通法院從重判決電信詐騙案件的第一人。12月30日,海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陳某有期徒刑2年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2016年12月31日,揚子晚報)
近年來,電信詐持續高發,犯罪分子通過電話、網絡和短信方式,編造虛假信息,設置騙局,對受害人實施遠程、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受害人給犯罪分子打款或轉賬。讓人最不能容忍的是,這類犯罪分子通常是利用對親人、朋友的關心,這不僅是詐騙錢財,更是欺騙感情。
筆者以為,首先,運營商在電信詐騙這件事上存在不履行管理職責的問題,犯罪分子很多對受騙人的信息了解很全面,說明用戶的個人沒有得到妥善的保護,導致信息泄露。其次,政府應該加強防范詐欺的宣傳,提高老百姓的警惕感。最后,應該加大對電信詐騙的打擊力度,很多犯罪分子認為電信詐騙是一種低成本、高回報的犯罪,加大懲戒力度,能有效的警示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