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定縣公安局 貴定縣司法局聯合組織召開“多所聯動”“多所聯調”工作推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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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4日上午,為切實提升轄區矛盾糾紛化解質效,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排查預警、多元化解工作機制,確保實現“兩降兩升雙向好”工作目標,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貴定、法治貴定,貴定縣公安局、貴定縣司法局聯合組織召開加強“多所聯動”“多所聯調”工作推進會,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常務副局長樊輝,縣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元文,縣局基礎管控中心、法制大隊、八個鎮(街道)派出所、司法所負責同志及12名律師事務所律師代表參加會議。會議由縣局基礎管控中心負責同志主持。
會上傳達學習了《關于加強“多所聯動”推進“警調銜接”機制建設的意見》《貴定縣公安局 貴定縣司法局關于建立“多所聯動”推進“警調銜接”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與會人員重點就多所聯動、警調銜接及駐所人民調解室工作機制、信息共享、矛盾聯調、風險聯防等方面進行了交流發言。
會議指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行主動警務、預防警務,公安派出所和警種部門對警務工作中發現的矛盾糾紛,落實首接責任制,做好前期處置,并及時推送同級綜治中心,在綜治中心牽頭、整合基層資源力量后,推動矛盾糾紛多元調處、依法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街道)、矛盾不上交”,有效預防“民轉刑”“刑轉命”案件發生。
會議強調,要強化聯合力度。派出所、司法所及律師事務所需加強職能融合、工作聯動,進一步塑造“資源信息共享、矛盾糾紛聯調、法治建設聯推”工作固化模式。要發揮職能優勢。派出所要充分發揮“一村一輔警”的優勢,積極聯合街道、村居,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入戶走訪、源頭調解力度,確保矛盾糾紛發現在基層、化解在源頭。要完善制度建設。派出所需完善駐所調解室律師、人民調解員、司法所工作人員信息上墻,同時完善相應值班及登記制度,通過定期值班、預約服務等方式參與駐所調解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