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檢察:在高原上“把脈搏”,在雪山下“開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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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至12日,最高檢第九評議組組長、浙江省檢察院原副檢察長、一級高級檢察官孔璋不顧高原缺氧帶來的身體不適,率評議組來到平均海拔4200多米的青藏高原腹地果洛州瑪沁縣開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訴評議活動,為公訴工作“把脈搏、開良方”。青海省、州、縣三級檢察機關相關領導、部門負責人、檢察官代表,上海援青檢察官,部分州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共同觀摩庭審。
此次評議選取了由果洛州瑪沁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虛構“活佛”身份的僧侶詐騙刑事案件開展聽庭評議。該案件由瑪沁縣人民檢察院分管副檢察長等四人組成的公訴團隊出庭支持公訴。公訴人庭前進行了充分的準備,“三綱一書”完整規范,庭審指控繁簡得當、條理清晰。被告人對187起詐騙犯罪事實均予以否認,辯護人做無罪辯護,案情復雜、專業程度高、庭審對抗性強。
庭審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用本民族語言參與訴訟的權利,控辯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激烈辯論,公訴人通過當庭訊問、多媒體示證的方式,規范專業地出示多組證據,有理有力指控犯罪,有效回應了辯護人提出的質證意見。通過精準的指控、高效的舉證質證,邏輯嚴密的辯論,層層遞進指控犯罪,展現出了新時代公訴人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良好形象和專業素養。
聽庭評議過程中,最高檢第九評議組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瑪沁縣檢察院檢察官的出庭公訴表現給予充分肯定,并圍繞庭審準備、出庭規范、法庭訊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文書質量、庭審效果等方面進行評議。評議組既點明了可取之處,也指出了不足,分析了原因,給出了改進建議,為提升公訴人出庭指控能力,構建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指控體系指明了方向。觀摩庭審的上海援青檢察官和青海三級檢察機關檢察官代表也進行了交流討論,互傳互帶,共促共進,讓庭審變成高質效辦案的生動課堂。
最高檢第九評議組組長孔璋指出,該案被告人身份特殊,作案手段復雜多樣,涉案地域廣,犯罪金額巨大,受害人數眾多,被告人不認罪不認罰,辯護人作無罪抗辯,適合作為評議案件。孔璋總結了優點:一是庭前準備工作充分。庭前會議解決了大部分程序性問題,為提高庭審質效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問題成為爭議焦點。庭審的成功離不開吃透案情,因公訴人對案件難點、焦點掌握的比較好,為法庭訊問、舉證質證及辯論打下堅實的基礎。二是法庭訊問有理有節。將訊問作為成功指控犯罪、揭露犯罪重要手段,環環相扣,不失時機進行追問,法庭訊問效果好。三是辯論階段答辯有力。公訴人在發表公訴意見時將辯護人訊問內容、質證意見等現場抓取的一些爭議焦點融入公訴意見,有力的回應,成功的實現了揭露犯罪、證實犯罪的目的。孔璋提出了改進意見:一是庭審中對“被告人沒有虛構身份、沒有利用虛假的宣傳冊實施詐騙”等焦點問題需進一步論證答辯,增強指控的力度,有利于庭審效果。二是對被告人騙取的財物的使用、去向等需進一步論證。三是審查報告需要精煉、規范、全面,證據分析論證還有欠缺。
孔璋代表第九評議組表達了對長期在高海拔地區工作的果洛檢察同仁的敬佩,果洛之行是難忘之行。
果洛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有才表示,全州檢察機關將以此次全國檢察機關出庭評議活動為契機,認真落實最高檢“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工作要求,通過領導帶頭開示范庭、公訴業務競賽、向先進院跟班學習、上海對口援助等方式,不斷提升公訴人出庭能力,切實增強刑事檢察“看家本領”。(牟建兵)